2008年11月29日 星期六

什麼態度之與阿肚丫"玩給"~~~part1

真是想要"操乾嬌"了~~~~~~~"趕羚羊、超級賣、three small"

為什我這麼不爽呢?話說我在25號的時後跟我的home媽說我要搬出去,
一開始她說OKOKOK,一付沒問題的樣子,誰知才過了一天,問題來就來了
各位看倌聽我道來:
她:你何時要搬?
我:a~~~星期六吧!這星期吧!
她:(面露兇光)拿出一張鬼東西,上面有行小字說:如果要搬走的話,要在二個星期前通知。
她:你沒有給我二個星期前通知,所以你還欠我120~~~~~~~~~(說的很用力的喔)
我:喔~~~我真的沒看過這張紙也,我以為學校只是跟我建議而以說,好阿我可以再多待一星期
她:你因該要知道,每個學生都要知道,學校也跟你說過了,我不管,你要給我120(用手指指著我說&shout me)
我:我真的沒看過這個,好阿!我可以多待一個星期阿
她:我要現錢不要支票,明天就要!(依然大小聲)
之後我就上樓了,我越想越不對,怎麼那麼生氣阿,而且那是什紙阿!!嗯~~~我去要來看一下好了

我:Eleanor. Could i see the paper again??(很有禮貌的問法吧)
她:(在梳頭髮)帕的一聲(用力的把梳頭髮的東西丟在卓上),到樓下拿給我(態度依然很差)。阿~是欠幾千還是幾萬阿?甘嘸輸要甲咻氣???
我:拿到後回房間,好好的看一下是什鬼東西
各位~~~猜猜這是什東西阿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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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個充其名叫做"建議書"的東西,上頭是有些規定、條文,但~~~重點來了,這是學校希望學生和homestay能遵守的一些事項,並不是合約、法律或是什有法律效力的東西~~~~
這樣就讓我覺的很怪了,她怎麼拿這個來跟我要錢呢???而且我已說我可以多待一個星期了,為什還是對我大小聲~~~越想越不爽!!!
不過是個要搬走而以,就翻臉跟翻書一樣~~~~沒給二個星期通知是我錯,但我已說我可以給到二個星期滿再走的~~~她依然不爽。真的是喔~~在這也住了五個月了,好歹也不看情面也看錢面吧!
真是不會做人~~~失敗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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